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

兄弟

刚刚把老哥送上车,他要回温州,在那个两年未曾回过的老家,陪父母大人呆上几天。
老哥看上去很瘦弱,但其实比想象中的要坚强许多。他14岁就来到北京,面对背井离乡的孤独和现代文明的冷漠,用一颗单纯而又勇敢的心在这里活了八年。

老哥太善良,只会耍一些人人都能戳穿的伎俩。从小一起打闹长大,通常以他被我用利器击倒而告终,所以他身上每一块疤我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
现在漂在北京,却互相珍惜得跟稀有动物一样,容不得别人对兄弟的一点欺负。血浓于水的亲情,也只有在流落他乡时才能体会到。

总感觉时间奔跑的速度反复无常。老哥走了,时间开始变慢。只留下偶一个人呆在诺大的房间里,掰着手指数着他回来的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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